永辉超市仲裁申请获受理 大连御锦被“追偿”逾38亿

永辉超市仲裁申请获受理 大连御锦被“追偿”逾38亿

桑玖 2024-10-14 联系我们 30 次浏览 0个评论

  永辉超市(601933)“追偿”事件又有新进展。

  永辉超市10月13日晚间公告称,10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上国仲”)受理通知。上国仲收到公司提交的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一方集团”)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于当日决定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披露的涉案金额包括,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同时,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00.1万元。

  此外,永辉超市还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38.5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作为万达商管曾经的战略投资者,永辉超市曾在2018年就持有前者股份。

  2018年永辉超市公告,为了战略拓展优质物业,公司与一方集团、孙喜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商管”)股份6791.02万股,占万达商管股份总数的1.5%。每股转让价格为52元,标的资产价格为35.31亿元。

  彼时公告显示,一方集团的主要股东为大连一方新地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一方山川控股有限公司。一方集团重点投资金融、健康、教育、文旅等领域,是万达商业地产、万达电影、百年人寿、大连银行、国合集团等企业的主要股东。

  对于投资万达商管,永辉超市表示,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是银行贷款的增加以及相应的财务费用的提高,如果按照年利率6%测算,预计该部分银行利息每年约2.1亿元,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估计在10%左右。

  不过2023年12月8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为45.3亿元,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不过相关交易进展并不顺畅。

  在2023年12月披露收到大连御锦3亿元股份转让款后,2024年4月永辉超市即公告显示,第二期到期应收股份转让价款3.91亿元,但当月8日披露已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共计2.9亿元,1.01亿元剩余款项至19日才公告全部收到。

  此后,在2024年7月永辉超市披露,第三期应收股份转让价款7.92亿元,仅收到2亿元,尚有5.92亿元未收到。

  2024年7月26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本次转股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8.39亿元共分八期支付(具体为第三至第十期),其中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的约定付款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约定付款金额为3亿元。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大连御锦股权转让支付价款屡次延期的背后,“万达系”也在进行着系列股权调整。

  企查查APP显示,就在2024年9月,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万达商管退出,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唯一股东,持股100%。

  同时据企查查APP,近日万达商管子公司大连新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发生工商变更,肖广瑞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新增中信保诚人寿旗下深圳金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为股东,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约162亿元增至约405亿元。

  永辉超市表示,鉴于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亦未承担担保责任,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上国仲提起仲裁申请。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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